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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鹤峰县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精神,现将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2016年专项招聘教师工作。
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对象:二本以上(含二本)院校毕业生。
2.年龄:本科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对象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2016年7月31日以后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得列入专项招聘对象。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语文:2人 数学:2人 英语:1人 化学:1人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专项招聘教师采用面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县一中组成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专项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学校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带自荐材
料、3张一寸彩色登记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证明)等资料在招聘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9:00—17:00。
3.报名地点:湖北大学招生就业大厅5号招聘厅。
4.能力测试: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内容和方式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确定。为确保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专项招聘组建专家评审组(人社、编办、教育局、一中等单位组成),同时实行全过程录像监控。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文全13886762306;郑庆辉1340272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