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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于2016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人。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 规划设计1名、园林园艺1名。 三、公开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热爱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三)学历及学位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毕业年限:2014—2016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在校期间受到各类表彰,积极参与学校各类社团活动,成绩优异者、具有社会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或委培到其他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5月5日 2.报名地点: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7办公室 联系方式: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燕华:0883-4211047(手机:15911858024,邮箱865507264@)。 3.报名所需证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可在7月15日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大学生毕业就业推荐表》、《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人才招聘报名表》(贴照片)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组严格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取综合成绩的方式,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 待签约对象毕业后,持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及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因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 签约对象资格复审通过后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相应待遇,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薪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薪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实施程序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传真):0883-4211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