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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中央财政预算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国南海海域海上人命救助、环境救助和海上消防;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完成国家交办的其他抢险救助任务等职责。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滨江西路42号。下辖汕头、深圳、广州、湛江、北海、海口、三亚、阳江8个救助基地。更多单位情况详见:ww***.cn[点击查看] 根据救助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部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艰苦岗位工作;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1日—2016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本,并发送至rjrs@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南海救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获奖证书证明; (4)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报名材料统一以“姓名+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命名,如:“张三1601航海技术”。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按照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南海救助局网站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1天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主要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等,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原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 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6)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岗位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南海救助局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可以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船员岗位按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标准执行;其他岗位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南海救助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如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况,可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和监督 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也将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20-84265678 本公告由南海救助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广州市滨江西路42号 邮编:510235 联系人:冯炯森,联系电话:020-84265686 传真:020-84265687
附表:南海救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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