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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专场绍兴市越城区卫计系统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3 更新时间:2016-4-22 14:59:44 ![]() |
时间: 为满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蚌埠医学院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共3个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均为差额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详见《2016年绍兴市越城区卫计系统赴蚌埠医学院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表》(见附件)。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①预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4月28日 报名地点:蚌埠医学院( 各系部 ) ②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周五) 上午9:30—11:30 报名地点:蚌埠医学院G座G1教室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已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请考生自行下载《越城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下载网址: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 2016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考试 考试根据招聘职位采取直接笔试的形式,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9日(周五)下午13:00—14:30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G座G1教室 3.招考方式 本次为合并岗位招考,对推出的岗位实行1:1比例开考。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该岗位所推出的招聘单位及相应岗位,如考生自动放弃择岗,则后一名进行递补。 4.体检 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外组织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办理录用手续前。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65号)执行。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5.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6.聘用 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当场发给拟录用人员《绍兴市越城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拟录用通知书》,并告知考生于2016年7月31日前持通知书报到,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市越城区卫计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考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备案的除外)。 3.报考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报考条件有专业名称还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则按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确定。 4.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面试或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越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6.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即30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9.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65952 0575-88337345,0575-88317036,0575-88376465。 附件:《2016年绍兴市越城区卫计系统赴蚌埠医学院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表》 绍 兴 市 越 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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