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河北]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6-04-26)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天津医科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天津医科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北省生殖医学中心)是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卫生计生、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培训指导和科学研究;负责生殖优生新技术推广、培训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2015年6月1日以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专业为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和妇产科学,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选聘方法。通过测评考试的办法进行。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的人选。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理由

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北省生殖医学中心)开展计划生育、优生遗传、不孕不育及辅助生殖的科研与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2016年,我院将筹建二级专科医院和国家计划生育与优生重点实验室,因此,急需选聘高层次毕业生来我院工作。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5月4日通过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ww***.cn[点击查看])网站和开设相关专业的各个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组织有意向人员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采取到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报名时间:从2016年5月4日开始,截止到6月底。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室,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0号,0311-87065518;传真电话:0311-87046164;邮箱:hebjsy@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面试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测评考试费100元。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测评考试

1.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我院张贴。

2.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部门组织领导,我院具体承办落实。成立由委人事处、驻省卫计委纪检监察室、科研院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至少由7人组成,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我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将测评成绩在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根据考生的测评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测评成绩等材料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时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电话:0311-87065518

附件:1.附件1 确定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xls

2.附件2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