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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速录员、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速录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速录员30名(含书记员20名、行政人员1名、涉案物品专管员1名、案件结案管理人员2名、档案人员1名、送达保全人员5人)、司法警察2名。
二、报名对象
(一)速录员: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笔试、技能、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法律、中文、文秘类专业或具有本院实习经历的优先。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高中(中专)以上学历,1、限男性;2、年龄26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28周岁;3、军队、武警部队复退军人或公安、司法警察、体育院校毕业生,及具有本院实习经历的优先。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速录员、司法警察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6年4月27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6年4月27日-5月4日9:30-16:00。
2、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8号楼3楼315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224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应持学校在读证明,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速录员考试项目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法警考试项目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
②地点:区委机关大礼堂。
③内容:文字写作、职业心理测试。
2、速录员计算机测试(占总成绩的25%):
①时间:2016年5月5日。
②地点:区委机关8号楼3楼会议室。
③内容:汉字听打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3、司法警察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5%):
①时间:2016年5月5日。
②地点:青羊区人民体育场(原西郊体育场,青羊区西体路2号)。
③内容: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拳术(自选套路)。
4、面试(占总成绩的45%):
①时间:2016年5月6日。
②地点:区委机关8号楼3楼会议室。
③面试比例: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体能测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则全部进入面试。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16年5月9日。
2、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立案大厅旁。
(五)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五、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2、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者不予聘用。
4、因甲方向乙方提供了专业培训,原则上服务期不得低于两年,但甲方同意缩短服务期的除外。
六、管理
(一)聘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转入法院,编入党(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薪酬待遇为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 专岗津贴 院龄工资 绩效工资 误餐及通讯补贴 目标考核奖,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速录员、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6638671
监督举报电话:028-86695721
九、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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