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云南]红河学院2016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6-04-28)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西安理工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西安理工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 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16 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 名高层次高水平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招聘对象
    2016 年我校计划招聘 11 名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 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三)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 45 周岁。
三 、 招聘计划 (件 见附件 1 )
四 、 学校政策及工作待遇
    经学校考核和研究决定引进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 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外,学校另行提供以下待遇: 
(一)博士 
1、提供 20--40 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所引进人才学缘、学科紧缺度、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商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 3 万元,理工类 5 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4、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 30--45 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 25--40 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具体数额根据学科情况、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等综合因素商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 6 万元,理工类 10 万元,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按月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补贴;
4、在教学、科研、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到学校报到后, 学校给予报销一次原单位    至学校的往返路费,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
五 、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 报名时间 :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
2 、 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
①、填写并发送报名表
所有应聘者须填写“红河学院 2016 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并发送
至 学校人事处邮箱: uohrsc@。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ZP2016 岗位代码 姓名”,如
“ZP2016 A 201601 李想”。
②、发送支撑材料
应聘者将报名表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后,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 应
聘部门联系人邮箱( 请将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与大小控制在合理范围 ):
(1)2016 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
业推荐表》(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相关证书等);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
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人员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著
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交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
对其它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 应由本人到云南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并提交认证结果;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 、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 一个 岗位, 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结束后将对符合条件的应
聘人员发出面试考核通知。 
(三)组织面试考核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
组对参加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 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拟聘人员体检
    经过我校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安排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不予聘
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并对考核成绩和拟聘人员
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由学校聘用。 
六 、 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 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
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
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
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
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
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监督电话:0873—3694846。 
联系电话:0873-3694779,联系人:范老师
七 、 其他信息发布
    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其他后续信息, 我校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位
考生予以关注。
红河学院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