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江苏]江苏省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2016招聘27名管理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6-04-28)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了适应粮食形势发展需求,经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粮管所(库)管理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粮管所(库)管理人员27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资金管理规定,服从粮食局和总公司行业管理,品行端正,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2.应聘者应有三年以上粮食经营、加工工作经历(个体粮食经营者需持有营业执照、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

3.年龄男23—55周岁、女23—50周岁。

4.应聘者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持有涟水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5.对粮食学校毕业生、曾任县粮食局下属企业副职以上职务、曾与粮管所合作经营且有相应管理经验者、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五一建功奖章获得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经济类、粮食工程类、会计类、统计类专业技术职务和持有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除外)。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3)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拖欠农民售粮款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资待遇和聘用年限

1.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实行底薪加提成,底薪每月2000元,提成按绩效进行考核兑现,最高不超过底薪的3倍。

2.聘期三年,聘用期间违反聘用合同、自行辞职、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终止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429日~5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及电话:县公共人才资源市场,地址:炎黄大道38号(宁连路出口处),联系电话:82380558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前登录涟水县粮食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网址:ls***.cn[点击查看],报名采取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不作硬性要求);

4)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信用证明(携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二楼办理);

6)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二寸照片4张;

7)符合放宽条件的,提拱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

由县人才资源市场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购销调存加业务知识和公共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涟水县粮食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下同)。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粮食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27名。其中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5款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体检、政审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总公司确定聘用岗位,聘用人员按照总公司目标责任状利润指标的100%交纳风险保证金后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不服从总公司安排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或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咨询电话:0517-82660293,监督电话:0517-82390082

涟水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2016426

附: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ls***.cn[点击查看]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