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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促进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来校参加科研工作,现就我校2016~2017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普通高校或科研单位的学术骨干。
二、申请办法与时间
1、申请办法
申请人员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寄至浙江大学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邮编310058),或将单位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ws@,骨干访问学者以教育部推荐选送的为准。
2、申请时间
申请材料接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以邮戳或邮件发出为准),我校根据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和指导教师的意见,确定接受人员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底前发出。
三、访问期限及要求
访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入学,访学期间应全脱产来我校进修(不再参加原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课题按计划完成预定任务。
访学期间,国内访问学者参与导师所在课题组活动,访问工作结束,至少应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科研报告,写出包括科研、教学工作及其成果等方面的个人总结。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或《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四、收费标准
访问学者进修费每学年11000元/人(不含住宿费、被褥费),其中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费包括教育部资助部分。
五、其他
因学校住房紧张,一般访问学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骨干访问学者可视情况在部分校区安排学生宿舍,费用自理。
联系人:徐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1879
Email:ws@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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