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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山大学药学院药剂室合同聘用人员2016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6-05-1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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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药学院药剂室合同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级别

原B-2研究助理岗(按B-7教辅四级岗)

三、工作地点及岗位职责

工作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区药学院

岗位职责:从事新药临床前研究工作,熟悉有机合成、制剂工艺和质量标准等研究。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严格的科学态度。善于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作风踏实,办事效率高;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熟练的实验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实验室管理能力及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四)具有化学或药学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新药产品开发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中山大学B-2研究助理岗位申请表》(请点击下载)、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附学生证、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寄)至中山大学药学院办公室(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药学院110室)。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6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报批

(六)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原B系列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药学院120办公室

邮    编:510006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0-39943118

E-mail: zhao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