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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阳光培训学校是经博山区教育部门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一所涵盖小学、初中、高中所有文化课统考科目及美术特长的民办培训学校。
学校成立于2004年,学校位于西关街68号,与博山公园隔河相望,在繁华闹市之间独享别样清静,学校配有消防、照明、110联动报警器等安全设施及备有相关应急机制,学校布局合理,环境舒适,全部小班教学,2013年被区教育门评为星级民办学校。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现招聘初、高中教师助理12名(英语3名、数学3、物理教师3、化学教师3),具体如下:
一、热爱教师职业,愿意从事教学工作,品德兼优,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五官端正,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所教课程成绩优秀(其中:英语专业要求口语标准)
四、工资待遇:详见附件。(外地生管食宿)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3-8710008 15615330008
QQ:2361730008 微信;15615330008
学校地址:博山区西关街68号
详见附件:博山阳光培训学校聘用教师待遇管理办法
博山阳光培训学校聘用教师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促进学校教育健康稳健发展,充分体现教职工与学校同命运、共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章聘任条件
教师受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
(三)高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四)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成绩优异可不必提供);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六)经面试合格后享有以下待遇。
第三章 工资待遇构成
工资构成:岗位工资、教龄补贴、课时费、年绩效
教师助理及待遇:学校与教师助理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为半年,实习期间发放实习工资,每月1700元(外地生学校负责吃住);主要负责校内教务处理、跟班班主任、晚自习及安排一定的教学等工作。
教师待遇:实习期满,各项评定合格,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工资每月2200元,教领补贴每年30元按递增,同时发放课时费;主要负责校内教务处理、跟班班主任、晚自习及教学等工作。
课时费:初中任课教师10元/课时,高中任课教师15元/课时,晚自习按初中10元/次,高中15元/次。
注:优秀教师给予购买保险。
年绩效:年终按贡献核发;
第四章 教师管理及晋级
(一)教师满工作2年后,给予晋升,晋升由学生满意度、教学质量等部分组成;具体为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年技能补贴200元、300元、500元;
(二)岗位晋升,设有主管岗一名,享有管理补贴;
教师每周享有二天休息日(休班为轮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