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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院 |
二级学科 |
方向 |
拟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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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 |
民商法学 |
经济法 |
教学岗位 |
1 |
博士研究生 |
法学 |
民商法学 |
经济法 |
教学岗位 |
2 |
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
(一)待遇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符合我校专业发展需要,业绩成果突出,根据我校专业发展需要的紧缺程度及应聘人员的业绩条件,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一套(3年之内免房租);同时提供安家费8-10万元;购房补贴10-30万元;优秀人才基金5万元。
在首个服务期内,每月补助生活补贴500元;配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条件的可以随调。业绩特别突出的,待遇可面议。
2.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见进人计划表)根据我校专业发展需要的紧缺程度及应聘人员的业绩条件,学校提供单身住宿,安家费2-10万。
业绩特别突出的,待遇可面议。
(二)应聘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止到通知来学校考核的日期)。
各类型的研究生均要求毕业于办学水平较高高校的较强学科专业。
学位证及毕业证双证齐全(第一学历均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与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身体健康。
(三)其他
夫妻双方都是教授或博士者,购房补贴按较高的一方享受(另一方减半)。教授、副教授、博士的首个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以上引进的各类人才按国家及安徽省政策签订聘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
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担任或兼任学生管理工作。
1.报名
报名由人事处统一受理。应聘人员需在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网址为:rc***.cn[点击查看]) 后,然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通知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代表性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4. 考核
考核分面试、试讲、实践操作和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术成果评价采用定性的方式。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必须接受学术成果评价。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作参考。
面试、试讲、实践操作的比例为20%、50%、30%;不要求实践操作考核的专业,面试、试讲考核的比例分别为20%、80%。
5.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用人选,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
6.公示
对于学校拟选聘的应聘者,学校研究后,将在校园网公示。
7.体检和心理测试。
拟录用人选进行统一体检和心理测试,拟聘人员须参加由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并符合安徽省教育厅要求达到的体检标准。不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8. 签订协议
体检合格并经公示若无异议,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服务期协议书,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的,另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
9. 报到
应聘人员按我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先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拒绝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新校区
邮编:232038
联系部门: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
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rc***.cn[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老师(0554)6863593 6863708
E-mail: rske@
法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淮南师范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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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军 1396646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