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本溪]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人才2016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6-06-07)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中国海洋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国海洋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人才招聘
发布时间:2016-06-07 08:53:28   浏览量:

单位简介

    辽宁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3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是本溪市经济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2012年实行扁平化管理,并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下辖三个街道办事处。 

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
    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5人,均为事业编制。学历层次、专业类别、专业名称、引进人数等相关信息详见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人才引进对象为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报名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6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于资格审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引进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博士研究生导师;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且在本科阶段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专业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具有海外硕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海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国家“985工程”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薪资待遇
    1.新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待遇。
    2.新引进的博士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应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并连续3年享受每月2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 新引进的硕士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 并连续3年享受每月1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新引进的国家“985工程” 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
    上述人员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规定办理助学贷款的优秀贫困毕业生,其助学贷款及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凡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服务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县(区)人员,可优先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事业单位满足调任条件人员可调任机关。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填写《本溪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自荐(推荐)表》。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荐(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考核
    高新区人社局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本人提供的信息,与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考核。
    (三)考试
    本科需参加笔试、面试,硕士、博士只需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将进行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察工作由高新区考察小组完成,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成员共同研究并提出考察结论建议。撰写个人考察材料,并由考察组成员签名。考察结束后,形成总的考察意见统一上报市人社局。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单位、引进职位、引进计划、面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工作人员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引进手续
    按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兑现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兑现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颖、杜婕、满莹莹
    联系电话:024-45858053 024-45858050
    邮箱:bxgxqrc@
    地址:本溪市高新区
    附件:
    1.《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
    2.《本溪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自荐(推荐)表
| 关闭 | 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