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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山大学2016招聘学生辅导员

(全职,发布于2016-06-1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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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若干名高素质的学生辅导员。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四)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年以上专职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或专职辅导员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充沛精力和良好素质,乐于并善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七)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6月13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4日。应聘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前登陆中山大学人员招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ec***.cn[点击查看] (注:统一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核主要内容:测试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和素质,必要时加试外语及计算机操作;

  (五)组织考察;

  (六)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七)报学校审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八)通知体检;

  (九)报到并签订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及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工作地点主要在珠海校区,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统一调整安排。

  (三)聘用人员的户籍,按照学校要求落户至工作校区所在地。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根据学校聘用合同约定管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人事管理科(中山楼411室)

  邮政编码:510275

  联 系 人:林勉生 司飞

  联系电话:(020)84111795、(020)84038045

  E-mail:rsc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