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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地方政府共建涉海高校协议精神,支持共建高校学生进入海洋系统实习实践,自2013年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海洋人才港工程,为近千名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践机会。为继续发挥该平台的重要作用,现将2016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岗位数量
22家海洋人才港面向高校提供实习岗位358个。
二、 报名条件
(一) 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二) 热爱海洋事业,关心海洋工作;
(三) 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高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 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五) 身体健康。
三、 报名程序
(一) 网上报名
报名学生请于6月13日—24日注册登录海洋人才港报名审核系统(年海洋人才港计划接收实习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二) 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
6月14日—27日各海洋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实习学生。
(三) 接收名单公示
6月30日,接收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海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
(四) 上岗实习
海洋人才港单位将及时联系招收的学生,协商确定具体实习时间,组织安排相关学生参加实习。
四、 注意事项
(一) 海洋人才港单位将为参加实习学生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二) 请高校组织报名同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三) 请各高校加强参加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
请各高校通知就业指导、教务、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优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实习,并对实习实践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联系人:周玉
联系电话:010—68037739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