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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江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全职,发布于2016-07-0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见习人员
  • 信息来源:江海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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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门市江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

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为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尽快就业,现将我区设立9家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共31个就业见习岗位,拟招聘人数156人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就有关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自愿参加,每人限参加一次,同等条件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

二、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办法

请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按见习岗位条件要求,先登陆江海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注册个人账号(已注册的求职者除外),再带齐所需资料到江海区人才中心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从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起接受报名(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江海区人才中心: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联系电话:3891658。

三、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一)《江门市江海区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和个人简历各一式两份,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到jhrczx@

(二)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属困难家庭毕业生还需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见习期及待遇

(一)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为3-6个月;

(二)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发放见习生每月工资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80%;

(三)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事务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