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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
1 |
速录员 |
1 |
不限 |
专科 |
35周岁以下 (截至2016年7月1日) |
男 |
|
2 |
速录员 |
1 |
不限 |
专科 |
35周岁以下 (截至2016年7月1日) |
女 |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
(三)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和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26日(周二)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公民请填写《平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247330011@。上述表格可登陆平阳法院网站pi***:88[点击查看]下载。
(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进行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排名靠前的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与考试时间:2016年7月27日(周三)上午9点30分。
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昆阳镇兴良路)11楼会议室。
(三)面试、政审
按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分数比例为1:1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靠前的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政审考核。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8日(周四)下午15点00分。
面试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昆阳镇兴良路),具体会议室另定。
(四)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后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889813。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附件2: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doc
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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