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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16招聘13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6-08-0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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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三)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隶属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有关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的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201601

食品检验监测所光谱检验岗位1

1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食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方向)、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014、2015、2016届毕业生

201602

食品检验监测所光谱检验岗位2

1

201603

食品检验监测所色谱检验岗位

2

不限

201604

食品检验监测所理化检验岗位1

1

不限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01605

食品检验监测所理化检验岗位2

1

不限

2014、2015、2016届毕业生

201606

食品检验监测所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岗位1

2

201607

食品检验监测所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岗位2

1

201608

微生物检验所检验岗位1

2

不限

微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01609

微生物检验所检验岗位2

1

2014、2015、2016届毕业生

201610

微生物检验所检验岗位3

1

合计

13

 

 

 

 

三、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有关信息。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fj***com[点击查看]),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6年8月5日8:00至8月15日17:00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网上缴费方式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5日16:30至8月15日17:30。各应聘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在8月16日9:00至8月16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网络银行将在2016年8月31日前退还报名费至原支付账户。

   4、下载准考证:报考者于2016年8月24日至8月26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三)资格复审

   1、技能测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将在福建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通知。应聘者因故自行放弃技能测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技能测试人选。

  2、符合条件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送到福建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人事教育科审核,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一)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为相关专业技能操作测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9:00-11:30,具体笔试地点、地址及考室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及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及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 、。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通湖路330号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524396

联系人:张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和主管部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省局机关纪委和省局人教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4083(省局机关纪委),0591-87846592(省局人事教育处)。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