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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平顶山宝丰县2016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全职,发布于2016-08-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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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平顶山宝丰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16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实施好2016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豫卫人〔2016〕32号)和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平卫〔2016〕62号)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现将宝丰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经市卫计委同意,本次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共16人:


  (一)县级医疗机构招聘研究生1人、本科生4人,专业为临床医学。研究生免笔试。


  (二)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3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本科生免笔试。


  (三)乡镇卫生院招聘专科生8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三)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2日。


  2.报名地点:县卫计委人事股(人民路东段)


  联系电话:6589676。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宝丰县2016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以上表格在宝丰卫生信息网下载,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考生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卫生信息网公布。


  (二)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场。笔试成绩在宝丰卫生信息网公布。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应当场加试一题)。


  3.加分因素。在笔试加面试成绩基础上,对具有报考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加5分;对具有报考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加3分。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所加分值。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受检人承担。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作风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


  在宝丰卫生信息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签订聘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五、其他事宜


  (一)待遇保障等相关事项依照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宝丰县卫生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二)未尽事宜由宝丰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宝丰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宝丰县2016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宝丰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


  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