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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综合保障部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⑵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奉献精神。
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⑷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⑸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校毕业生或我院毕业生。
2、具体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专业/学科方向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前期管理 |
1 |
不限 |
不限,建筑类相关专业优先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
工程管理 |
1 |
男 |
建筑类相关专业或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有应聘意向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8日上午11:00发送邮件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11:00前将应聘表和个人简历发送至rs@和904089320@(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字样),如收到邮件回复即确认报名。
3.资格审查:2016年8月18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电话或短信通知)。
4.面试:时间初定2016年8月19日(周五),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面试请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确定拟聘人员:招聘面试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并按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和递补人员。
6.体检:拟聘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入公示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结果公示:拟聘人员网上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按规定程序通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待遇及考核
本次招聘的人员参照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施同岗同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初签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不合格将解除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织人事部张老师电话:0575-81112680,
电子邮箱:rs@,904089320@
综合保障部邵老师电话:0575-81112598
附件:应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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