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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

(全职,发布于2016-08-25)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公安交通管理协警员
  •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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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招聘公安交通管理协警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自流井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和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同意,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安交通管理协警员(男性13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有志于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具有本市四区(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户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转业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二)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热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以内, 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可适当放宽至28岁;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裸视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工作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办公室(自流井区交通路53号院内)。联系人:黄燕、缪毅,联系电话:2203845。


  报名手续:报名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学历证书、复退转业军人证件、个人简历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按要求如实填报资料,否则不予审核。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者持上述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报名表》1份。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初检,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由自流井区政府人事等部门和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后进入体检、政审等程序。如在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程序中不符合要求的,将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组织政审。


  七、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进行公示。


  八、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进入试用期。


  九、聘用方式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本人与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待遇按大队协警员现有薪酬标准执行,享受“五险”待遇。大队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负责解释。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