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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重庆绿岛新区建设,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绿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
一、公司简介
绿岛公司为重庆市璧山区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金12.86亿元人民币,主要负责重庆绿岛新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和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其中:财务人员3名,投融资及资产管理人员3名,工程管理人员2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性别不限;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
(一)财务人员岗位要求: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工业企业会计、房地产企业会计、建筑企业会计、证券、银行、税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
(二)投融资和资产经营管理人员岗位要求:经济、金融、投资、资产管理、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银行工作经验者可不限专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要求:工程建筑类、规划类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建筑相关专业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工作经验。
(四)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要求:管理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者可不限专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绿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璧山区行政中心2号楼336室)。联系人:曹霞,联系电话:85283966。
3.报名方法: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原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表1份(见附件)。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九)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在行政中心2号楼3楼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择优录用;若某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数的3倍,招聘单位可根据情况调减该岗位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
2.所有提供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签订《企业单位劳动合同》,按用人企业规定享受聘用单位企业员工的相应待遇。
六、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将在璧山公众信息网、璧山外宣网、璧山报发布。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8528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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