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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普洱公安局思茅分局
招聘文职人员公告(108人)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增加公安社会管理人员加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的通知》规定,以及普洱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的通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08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文职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八)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九)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等情况。
二、报名时间和条件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8日至9月 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正常报名。
(一)岗位查询
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设置表》,岗位设置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茶城网---信息公告栏(ww***.cn[点击查看])
普洱长安网---通知公告栏(ww***.cn[点击查看])
(二)现场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1.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2.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能测试的人选。
3. 体能测试未通过,致使部分岗位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