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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9月21日(星期三)上午9:40
地点: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
用人单位及需求信息:请点击下载
无锡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
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本市集体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与本市市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锡自主创业,并在外租房居住的,可领取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 800 元、硕士每人每月 600 元、学士每人每月 500 元,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为 2 年。
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对列入就业见习计划的学员,就业见习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按见习期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对承担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单位接收就业见习实际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工作补贴;对年度内留岗率在50%以上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留岗补贴。
大学生就业实习补贴政策
就业实习的在校生在实习期间,每个就业实习学生每个实习工作日给予30元标准的生活费补贴;对承担就业实习的单位,按照单位实际接收实习人数给予每人每个工作日7元的用人单位补贴。
大学生参加招聘活动差旅费用补贴政策
对受邀来锡参加招聘活动的研究生,按路途远近给予200元、500元、800元不等的差旅费用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具体政策可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锡政发〔2015〕319号、锡政办发〔2009〕130号、锡人社发〔2014〕94号、锡人社发〔2016〕96号、锡人社发〔2016〕97号、锡人社规发〔2014〕4号、锡人社规发〔2014〕5号、锡人社规发〔2016〕7号。
无锡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入驻或计划入驻我市大学生创业园(含培养单位)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现场路演、项目评审、公告公示,每个项目给予10-30万的资金扶持。
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并担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民办非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大学生初创企业)。在锡首次成功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的,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信用良好的创业者,暂时无法提供反担保手续的,可由担保机构根据创业者的信用记录、项目经营规模等情况,通过综合评估方式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万元(入驻无锡市大学生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者可放宽到5万元)。
大学生租金补贴政策
大学生初创企业,在锡首次成功创业,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3年内每年据实给予上限为5000元的租金补贴。
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大学生初创企业,在锡自主创业,其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体(民办非企业)负责人可按规定享受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其中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按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以上社保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大学生初创企业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2个月及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