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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大学2016招聘130名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6-10-2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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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内领先或者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5、学科、学术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196171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6、身心健康。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3、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应当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5、年龄40岁以下(197671以后出生),要求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161231前获得。

6、身心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及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专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161028-20161130

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16117-1111。具体招聘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zp***.cn[点击查看])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网页公布。

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的,取消资格。

()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试教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教: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

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政策法规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新入职博士,学校给予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被聘用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高水平人才,学校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标准和方式面议,被聘用的其他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湘潭大学人事处樊老师、陈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731-58292133(湘潭大学监察处)

附件:湘潭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湘潭大学

20161019

附件:2016年湘潭大学下半年公开招聘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ww***.cn[点击查看]

 

湘潭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及计划一览表

序号

单位

岗位

计划

专业

学历或职称

备注

1

哲学系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哲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

商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2

工商管理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3

商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应用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4

法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法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5

法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知识产权法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2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中国史或政治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8

文学与新闻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新闻传播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9

文学与新闻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中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0

外国语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外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1

艺术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艺术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2

历史系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工商管理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3

历史系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政治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4

旅游管理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旅游管理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5

公共管理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公共管理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6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2

数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7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统计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8

物理与光电 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19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物理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光学工程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力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4

化学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化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5

机械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机械工程或力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6

机械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7

机械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或力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8

信息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2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29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2

力学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30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土木工程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31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测绘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32

化工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2

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33

环境与资源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1

环境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以上职称

 

34

哲学系

专任教师岗位

1

哲学

博士研究生

 

35

哲学系

专任教师岗位

1

社会学

博士研究生

 

36

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2

应用经济学、法学

博士研究生

 

37

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2

工商管理

博士研究生

 

38

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39

法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3

法学

博士研究生

 

40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3

马克思主义理论 、理论经济学、哲学、中国史、政治学

博士研究生

 

41

文学与新闻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3

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具有新闻、传播学方面的研究成果

42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英语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本、硕须有一个阶段为英语语言文学

43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3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博士研究生

本、硕须有一个阶段为英语语言文学或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44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博士研究生

 

45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本、硕、博士均为西班牙语专业

46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法语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本、硕须有一个阶段为法语语言文学

47

艺术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1

2

美术学类 、设计学类

博士研究生

第一学历为艺术类或中国语言文学类全日制本科

48

艺术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2

1

大众传媒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第一学历为艺术类全日制本科;有海外留学背景和高校工作经验。

49

历史系

专任教师岗位

1

工商管理

博士研究生

 

50

历史系

专任教师岗位

1

中国史

博士研究生

 

51

历史系

专任教师岗位

1

世界史

博士研究生

 

52

历史系

专任教师岗位

1

政治学

博士研究生

 

53

旅游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1

4

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地理学、心理学、公共管理

博士研究生

 

54

旅游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2

1

旅游管理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旅游管理教学工作经历

55

公共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统计学

博士研究生

 

56

公共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政治学

博士研究生

 

57

公共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博士研究生

 

58

公共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59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5

数学

博士研究生

 

60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2

统计学

博士研究生

 

61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物理学、天文学、光学工程

博士研究生

 

62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63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仪器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6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化学

博士研究生

 

65

化学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5

化学

博士研究生

 

66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3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方向)或工程力学

博士研究生

 

67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68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69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2

 设计学

博士研究生

同等条件有海外工作经历或学习背景的优先

70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或机械工程

博士研究生

 

71

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3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72

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博士研究生

 

73

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4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博士研究生

 

74

土木工程与 力学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6

力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博士研究生

 

75

化工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化学

博士研究生

 

76

环境与资源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1

环境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77

环境与资源学院

专任教师岗位

6

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博士研究生

 

 

合计

 

130

 

 

 

说明:年龄计算,学科学术带头人年龄55岁以下(1961年7月1以后出生,院士除外);应聘专任教师年龄40岁以下(1976年7月1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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