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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清远市清远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1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住房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
源潭公房管理所房管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年龄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
(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在清城区源潭镇有固定住所,常住源潭镇,清城区源潭镇户籍人员优先;
(五)有机动车(摩托车)驾驶证。
三、工资待遇
扣除购买“五险”个人应付金额后,工资2200元/月(含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日津贴各500元),劳务合同每年一签。“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单位按规定申报,经社保部门按不低于省统一缴费标准下限核定。属个人应交部分由人员承担,因人员自己拒交、缓交引起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招聘采取面试方法进行,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班子、局人事科、局分管领导参加招聘人员面试。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和仪表气质等方面。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市住建局9楼会议室开始面试。
(二)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机动车(摩托车)驾驶证的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各一份)。
(三)报名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后4楼405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人刘志英,电话:3867851。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
清远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