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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人社发[2011号)百政发[2012号)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那坡县2017双向选择”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核
1.体检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
2.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报考咨询电话: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6-6850120
监督电话: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776-6805260
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相关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附件1:那坡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表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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