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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和林县环境保护局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环境工程、生态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专业,共计4名;化学分析、环境监测专业,共计3名(男性)。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及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环保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和林格尔县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学历学位及电子学历认证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并填写《和林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招聘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自行组织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直接参加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用
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局务会研究决定,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由县政府统一制定发放。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环保局办公室(一中高中部对面)。
联系人:杨瑞强
联系电话:0471—7186880
和林格尔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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