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浙江]平阳县教育局2017公开招聘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

(全职,发布于2016-12-01)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杭州师范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杭州师范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学校紧缺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等。

招聘时间:浙江师范大学12月2日(上午9:00开始报名),其他地点招聘时间另行发布。符合平阳招聘条件的杭师大同学于122日上午到浙师大报名,或者126日上午到温州大学报名,并择优参加面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并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职高专业课除外)。

()资格条件

2017年应届温州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的户籍、教师资格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7年应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2.2017年应届已获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2017应届省级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应届优秀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及以上;

4.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分数线;

5.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获得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6.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及以上奖学金次及以上;大学期间担任学生会正、副主席、正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学校学院学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16学年下学期期末)

7.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组织的职高类省、市专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中的相应学科。

说明: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上述各类荣誉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发布信息

平阳县教育网(http://www.pyedu.cc/)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设摊,接受报名。分招聘学校接收简历,现场面谈,双方有初步意向的经综合后发给报名表,每个岗位确定的候选人不超过1:5。

3.资格审查。根据准入条件,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参加考核。

4.组织考核。考核分面试、上课(或试课)两个环节。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①面试考核。面试按学年段与专业学科分成若干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分数不带入上课(或试课)考核环节。

②上课(或试课)考核。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上课(或试课)成绩按百分制,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第一志愿);60—70分的可以报考岗位的第二志愿参与竞争,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5.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按上课(或试课)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按其报考学科选择职位,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

6.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秋季开学45天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0577—58102919,58102917

附件:

1.提前招聘2017届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平阳县教育局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教师报名表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印发

附件1-提前招聘2017届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平阳县教育局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