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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辅助人员,劳务派遣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考、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岗位9名(30周岁以下)
(1)用人部门:反贪局/反渎局(2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3、要求男性;
4、身高在175cm以上;
5、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
6、有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事故记录;
7、身体健康,无不宜聘用的情形。
(2)用人部门:公诉科/侦监科/监所科/预防科(7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3、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
4、预防科岗位需中文专业,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5、身体健康,无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合同制法警岗位5名(男性4名,女性1名)用人部门:法警大队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党员优先。
2、要求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3、30周岁以下;
4、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聘用,女性要求具有基本的写作知识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无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合同制文秘岗位1名用人部门:政工室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要求男性。
3、30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写作知识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本科以上学历,中文类、新闻类、法律类等专业优先;
6、从事过综合材料等文字工作者优先,有相关作品;
7、工作内容主要是文秘及宣传工作;
8、身体健康,无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在原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等方式进行。
1、报名流程: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我公司网上下载),并扫描身份证、学历证、自创作品等相关证书以及本人简历、彩色免冠证件照后发送到我公司招聘部参加资格初审(邮箱及地址附后)。
2、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招聘。
3、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含1:2),达不到该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与操作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两种形式,成绩各占50%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写作。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操作能力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含听打和看打)。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应聘法警职务的人员需通过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
(四)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等时笔试与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七)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2年。
四、待遇与管理
以上岗位薪资待遇:试用期1700元/月,转正后2126 工龄工资 其他福利
,其他:周一至周四提供三餐,周五提供早、中餐。购买五险一金。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福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湘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栋5楼)
联系电话:0731-89660051、18774846876柳主任
简历邮箱:57817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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