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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全职,发布于2016-12-08)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城市管理协管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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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1213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53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1212—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鹤浦镇人民政府四楼党政办公室(象山县鹤浦镇鹤西西路58号);联系人:楼老师;联系电话:0574-65016178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两张前来报名。

五、招考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拆电话:0574-65766309

附件: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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