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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工作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中山发[2014]13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府[2014]11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山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国有),该公司由市国资委和市教体局负责筹建,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我市高标准的教育与产业结合平台、国际职教合作平台、全国职教聚集平台、教育与资本融合平台,通过与外国高校、行业协会合作,引入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公司业务涵盖学历教育、中外职业教育以及政策许可范围内的其他教育培训事业。公司计划于2016年12月底前注册成立,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综合部 |
负责人 |
1 |
2 |
综合部 |
业务员 |
2 |
3 |
发展部 |
负责人 |
1 |
4 |
发展部 |
业务员 |
2 |
合计 |
6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4.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非中国大陆公民所获学历(学位)应当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或认可。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招聘岗位条件
1.综合部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3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中层或以上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学校或教育机构行政管理经验者优先;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六级及以上,具有独立的中英文听、写及口语能力,懂德语优先。
2.发展部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3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中层或以上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学校或教育机构行政管理经验者优先;善于计划组织、沟通协作,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六级及以上,懂德语优先。
3.综合部专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具有学校或教育机构行政助理经验、在国内重要刊物曾刊登教育类文章的优先选择。熟悉行政工作流程,熟悉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以及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
4.发展部专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六级及以上,懂德语优先,有较强的市场感知能力,敏锐地把握市场动态、市场方向的能力,具有互联网思维,具有品牌策划、推广的经验和能力。
(三)薪酬待遇
上述拟雇用人数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相关岗位薪酬标准而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6年1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填写本人直接联系方式,不要重复发送报名材料,并提供以下资料,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gzwqlk@),邮件名称请使用:应聘部门 岗位 姓名。
1.应聘登记表(粘贴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3.培训、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等证书扫描件;
4.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和情况。
请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必要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以及英语能力;综合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数理思维、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形势与政策等内容,约占35%。英语能力约占65%。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本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工作组视实际笔试考试成绩统一划定,实行百分制,不低于60分。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于面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布进入面试对象名单。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造假,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司将对进入该环节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和背景调查,对确认录用的应聘者发布录用通知。
(三)在未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四)录用人员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另行安排岗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00308
邮箱:gzwqlk@
中山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
2016年12月5日
相关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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