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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庆元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范围、对象和条件
1、计划公开招聘编外用工8名;要求男性,年龄为18—30周岁(
2、面向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的退伍军人招聘;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4、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5、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执勤的生理缺陷,要求双侧裸眼视力4.8以上。
二、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安局三楼政治处。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资料。
4、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科目:包括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4×
3、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庆元县公安局四楼,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4×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待遇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公安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235128、6235113;0578—6122610
附件:2016年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公安局
点击下载文件:2016年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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