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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张家口市第四中学招聘简章 |
2016-10-28 |
一、学校简介 张家口市第四中学为河北省省级示范性高级中学,创建于1954年,学校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33号,占地面积95亩,现有在编教职工288人,学生近4000人,已形成一支以高级教师为学科带头人,中级教师为教学骨干,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高素质队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选聘学科与名额 高中音乐教师1人 注:如某些学科出现没有报名应聘者或经初审及面试没有合格者,可将相关指标转到其它专业。 四、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在大学期间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4.学历要求:2016届、2017届全日制本科(省属重点及以上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6.经学校初审考察合格后方可面试。 五、选聘流程 1.报名,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粘贴照片的自荐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11月7日上午,到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楼内报名; 2.初审,由学校选聘领导小组根据自荐书并结合面谈,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为11月7日下午至8日上午,面试方法为试讲,每人时间为25分钟(其中10分钟为备课,15分钟为讲课),经面试合格后,确定选聘录用人员; 4.11月8日下午,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录用方式 选聘合格后,学校将与拟录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到后组织相关人员到张家口市当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接受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如选聘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须向我校交纳2万元违约金。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七、薪资待遇 选聘合格后,根据国家政策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执行河北省工资标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丛主任15832351963 刘主任15832351328 陈主任15030391113 附:张家口市第四中学2016年度自主选聘教师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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