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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省双柏县2016年12月招聘2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

(全职,发布于2016-12-3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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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43周岁的公民(出生日期为197311-19981231)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色盲、无吸毒史、无纹身,男性身高1.65米以上(1.65),女性身高1.55米以上(1.55)

6.政治品德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受开除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语言表达流利,具有踏实肯干吃苦耐劳的品质;

7.退伍军人、有城管工作经验者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在符合以上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按报名-初试-培训-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上岗的程序招录。

四、工作职能职责

(一)内勤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办理收文、发文工作;

2.负责各种公文、请示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等的草拟、打印及发放工作;法律文书的保管、登记、领用和发放工作;执法卷宗的检查、整理及归档工作;

3.负责各类工作数据的汇总、整理及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4.做好举报信访案件的接待、记录交办和反馈上报工作;收集整理、按时上报外勤(人员)工作情况;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外勤工作人员职责

1.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2.整理执法资料,做好资料的审核、登记、建立台账及归档、保管工作;

3.做好违章行为的巡逻、发现、制止、查处及上报等职责;

4.建立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

5.参与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参与大型政治活动和重大市容保障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聘用及待遇

1.报名-初试-培训-面试结束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择优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初步确定拟聘人员自行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缺额及时另聘给予补充。

3.待遇:城市管理协管员待遇为2.8万元/年(包含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00元),“五大保险”由被聘用者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食宿自理,按规定配发城市管理执法制服。

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878-7712907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1228-30日上午8:30时—11:30;下午14:30时—17:00时。

2.报名地点: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咨询电话:15912773444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加盖印章)、各类荣誉技能证书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红底彩照3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程序择优聘用。

七、未尽事宜由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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