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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2017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7-02-1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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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发布时间:2017-02-14 16:25:37       点击量:2
行政区划:市辖区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 单位性质:其他事业单位 单位行业:社会工作

一、单位简介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以下简称省食药院),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依法承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工作。

省食药院前身为四川省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79年6月。2004年经省编委批准更名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8月在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基础上整合省级涉及食品检验检测的相关事业单位,设立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2016年7月22日四川省编委同意增挂“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牌子,承担我省医疗器械品质检测。

根据省局川食药监发[2015]12号文的要求省食药院设“三所两中心两部”7个内设机构,即:食品检验所、药品化妆品检验所、医疗器械药包材检测所、安全评价中心、微生物检验中心、综合部、业务部。2015年12月底,省院内设机构改革 “三所两中心”的组织构架基本形成,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到位,同时选拔提任了一批年轻优秀的后备人才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截止2016年8月在岗人员340名,其中高级职称60人,中级职称62人。拥有60余名由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品审评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会委员、国家和省级药品GMP、GSP认证员等构成的专家群体。拥有与检验检测相适应的各类检验检测仪器设备3000余台,设备资产原值2.73亿元。目前在用实验室和辅助用房面积近2万平方米,在建实验室近1.5万平方米,将于2017年底以前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

省食药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了质量体系。1988年首次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2005年首次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2006年首次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按照认证认可准则要求通过了历次复评审、监督评审、扩项评审,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目前获得的资质认定项目和参数4527项,实验室认可项目和参数2075项,涵盖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含生物制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化妆品、生活饮用水、餐饮用品、洁净室(区)环境监测等。获得国家总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此外还获得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检验机构、食品复检机构等资质。

近年来,省食药院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人才引进、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科研创新、应急检验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建立了科学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了检验的及时性、科学性、准确性、实效性。开展工作至今,共完成各类检品数十万批,完成药品标准、检测方法等1000余项研究课题,取得成果奖60项,其中获部、省级30项,市、厅级30项。发表在各级刊物上的论文和各级学术会上交流的论文数百篇,出版中药专著6部。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食药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

单位名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邮政编码:611731

联系电话: 028-87877172

网址:ww***org[点击查看]

E - mail: scssbgs@

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需求

有源器械检测室工作人员、有源器械检测室检验员

有源器械检测室工作人员

(一)任职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精神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亲和力;

2.要求:硕士学历,专业:电子工程专业、通信信息技术专业等;电磁兼容相关专业优先考虑,有电磁兼容设计、整改经验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

(二)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合同管理。

3. 工资待遇:按照本院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有源器械检测室检验员

(一)任职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精神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亲和力;

2.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光学工程、光学、生物医学工程(光学、光学方向);英语CET-6及以上;有医学激光、图像测量相关测试经验的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

(二)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合同管理。

3. 工资待遇:按照本院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简历至:scsyrsk@

2.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校**专业 **(姓名) 应聘岗位”字样。

3.应聘者应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招聘期间,本院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联系电话:028-65189012

邮    箱:scsyrsk@

联 系 人:李斓、张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