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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总医院简介
攀钢集团总医院位于四川省阳光花城、康养胜地攀枝花市主城区,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及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四川省高等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泸州医学院教学医院”、 “昆明理工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攀钢集团总医院下辖长寿路院区和密地院区,医疗设备总值达2.5亿元,开放病床1350张,职工131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36人;主任医师(技师)40人、副主任医师(护师、技师)133人),临床科室42个,医技科室14个,年平均收治住院病人4万余人次、门诊病人60万人次。
医院除承担攀钢职工、家属和攀枝花本市城镇患者的医疗卫生保健、防病治病、工伤、疑难危重病人的抢救任务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外,同时还担负凉山州会理县、会东县、德昌县、西昌市,云南省华坪县、永仁县、永胜县、宁蒗县等医疗单位的医疗服务、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转诊工作。
攀钢集团总医院拟引进人才计划
序号 | 科室(专业) | 学历(职称) | 人数 | 备注 | |||
1 | 心血管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2 | 肾病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3 | 风湿免疫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4 | 神经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5 | 呼吸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6 | 儿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7 | 普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8 | 泌尿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9 | 心胸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0 | 神经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1 | 骨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2 | 麻醉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3 | 重症医学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4 | 妇产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5 | 耳鼻喉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6 | 影像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7 | 各临床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若干 | ||||
18 | 临床各科室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面议 | ||||
19 | 临床各科室 | 已规培合格人员 | 面议 | ||||
20 | 临床医学 | 本科 | 10 | 招为外科规培生 | |||
2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20 | 招为内科规培生 |
待遇:
1、主任医师:年收入≥15万元或面议,安家费50万元(其中医院支付20万元,另外30万元是确认为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后,由市政府支付);
2、博士:年收入≥13万元或面议,安家费40万元(其中医院支付20万元,另外20万元是确认为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后,由市政府支付);
3、硕士:年收入≥9万元或面议,安家费10万元;
4、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一经录用,直接入编;
5、临床本科学历均招收为规培生。
邮寄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集团总医院邮编:617023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杜博钦
联系电话:0812-3398286 15082360058
联系QQ号:574751717
电子邮箱:574751717@
*** 有意向者请投电子版个人简历一份。
攀钢集团总医院文件
攀钢集团总医行字[2013]86号
攀钢集团总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
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推进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不断探索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发挥作用机制,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引进原则
(一)实行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专业对口、按需引进。
第二条引进岗位
医学专业紧缺人才、学科带头人。
第三条引进人才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二)具有医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主任(副主任)医(技)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三)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五)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六)已离岗的本院人员以离院时同等学历或职称返院,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分类
1、第一类人才:博士研究生,或主任医(技)师,或具备相当的业务能力。
2、第二类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主任医(技)师,或具备相当的业务能力。
第五条待遇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经年度考核合格,在医院工作收入标准如下表:
高层次人才类别 | 年收入标准 |
第一类人才 | ≥13万元 |
第二类人才 | ≥9万元 |
1、支付方式:按80%月均支付,20%年底考核合格后支付,考核不合格相应扣减。
2、紧缺人才待遇可协商确定。
(二)医院其它待遇
1、年度科研奖励,包括国家、省、市、公司等各级科技成果奖、进步奖,专利、论文等奖励,按《攀钢集团总医院科技工作管理细则》规定执行。
2、引进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及其它福利与医院职工同等享受。
3、首次开展科研研究或新技术,优先考虑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及给予人员支持。
4、安家补助费:
(1)对引进的第一类人才与医院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安家补助20万元。
(2)对引进的第二类人才与医院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安家补助10万元。
(3)安家补助费一次性支付,并在攀钢集团总医院实际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十年,若提前离开医院者,全额退回医院。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培养暂行办法》(攀人才[2010]3号)文件精神申报《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若通过市政府审核,则同时享受政府所提供的各项相关待遇。
人才类别 | 配偶就业 | 子女入学 | 安家补助费 | 住房补帖 | 工作津贴 |
第一类 | 推荐 | 中小学可择校 | 20/30元万 | 1500元/月 | 1000/1500元/月 |
第二类 | 推荐 | 中小学可择校 | 5万元 | 800元/月 |
第六条年度考核管理
1、医院及科室考核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2、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医学杂志发表医学论文不少于1篇。
3、每两年必须有1项科研课题鉴定,或每年开展新技术不少于1项。
4、完成医院安排的临床及教学工作。
5、年度考核以上1-4项(2、3项至少完成一项)不合格者,视情况相应扣减年薪。
第七条引进程序
(一)参加应聘人员提交求职申请,填报《求职申请书》,并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业绩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和面试。
(三)按相关规定确定协议。
第八条其它
(一)一经录用,按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双方协商确定,试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按攀钢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攀钢集团总医院。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引进人才办法
攀钢集团总医院 2013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