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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农垦集团公司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号)的要求,广东省汕尾农垦集团公司面向社会招聘1名行政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企业行政管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农垦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男性,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粤东地区户籍优先;
5.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截止。
2.报名材料:应聘者将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荣誉奖励、个人有关作品等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邮箱474240857@。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毕业院校”,如:“张某,XXX大学”。
3.我集团将根据个人简历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
4.人事科将面试结果提交党组研究,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5.体检,对初步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6.体检完毕后,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7.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作安排及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到汕尾农垦集团公司机关本部工作,纳入集团公司正式编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等。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康平路华园小区1栋B座广东省汕尾农垦集团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人事科。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660-6110369;电子邮箱:474240857@。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2.报名人员主动放弃的;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凡取消聘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汕尾农垦集团公司决定。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汕尾农垦集团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