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用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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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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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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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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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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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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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诊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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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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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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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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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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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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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诊断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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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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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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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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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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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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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3月前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21***182[点击查看])、中国海峡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等网站公开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20日
(二)报名材料及投寄地点
请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于2017年3月20日前送(寄)达 ,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地址: 福建省立医院心电诊断科,邮编:350001 。
联系人:肖美凤
邮箱:xmf323@(QQ:396230531)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拟聘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二)拟聘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入围拟聘人选。
(三)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
1、拟聘人选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人选采用人才派遣的用工方式,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关系。工资、津贴参照省市三甲医院同类人员标准,办理“五险一金”。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心电大数据中心组织实施,人社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 省立心电大数据中心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省无创心电大数据应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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