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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决定,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初定2017年3月下旬
2.报名地点: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1号楼4楼1422室 (联系电话:80823536)。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或至报名现场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聘所需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上述相关证件扫描件以及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xxd5386003@,通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
初定2017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领准考证时通知。
(二)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岗位代码为01、02、03、04、05、06、07,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聘用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分别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录用公示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1.《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
2017年3月7日
2017年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 | 开考 | 类别 | 笔试科目 | 聘用等级 | 报名资格条件 | 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 报名咨询电话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1 |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 新区卫生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 | 医疗管理 | 01 | 1 | 1:1 | C | 岗位专业知识 | 专技 | 12级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 社会发展局 |
2 | 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差额拨款 | 内科 | 02 | 1 | 1:1 | C | 岗位专业知识 | 专技 | 12级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 |||
3 | 差额拨款 | 眼科 | 03 | 1 | 1:1 | C | 岗位专业知识 | 专技 | 12级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 ||||
4 | 姚桥镇卫生院 | 差额拨款 | 外科 | 04 | 1 | 1:1 | C | 岗位专业知识 | 专技 | 12级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 |||
5 | 大路镇卫生院 | 差额拨款 | 内科 | 05 | 2 | 1:1 | C | 岗位专业知识 | 专技 | 12级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 |||
6 | 差额拨款 | 中医科 | 06 | 1 | 1:1 | C | 岗位专业知识 | 专技 | 12级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中医专业 | 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 ||||
7 | 差额拨款 | 公共卫生科 | 07 | 1 | 1:1 | C | 岗位专业知识 | 专技 | 12级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预防医学 | 笔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 | ||||
合计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