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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校辅导员岗位、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受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1、辅导员岗位:5名,性别不限,专业不限。根据我校国际化办学及留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外语类专业(包括对外汉语)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优先进入考核环节。
2、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岗位:1名,男性,心理学专业。
三、其他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2017年7月1日前须转正)。
2、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高等教育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三本、专升本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4、热爱招聘岗位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计算机应用能力,曾任学生干部。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应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6日24时止。
2、应聘者须认真详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17年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发送《登记表》(EXCEL文档)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ahgydxzp@(“安徽工业大学招聘”的首字母)。邮件主题及《登记表》统一命名为“姓名 学校名 专业名 应聘安徽工业大学 应聘岗位类别及名称(辅导员岗位或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岗位)”。
3、初审初选。学校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初审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报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4、公布参加笔试人选
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拟参加笔试人选等信息,包括应聘者简况、是否准予参加考核、资格验证日期、考核日期、考核注意事项等信息。
5、每位报名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根据相关规定,各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原应聘者符合其他招聘岗位相应应聘条件的,经确认后,可以转报其他相应岗位应聘。
五、资格验证及考试考核
1、应聘者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暂未领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学生干部任职的院系证明、推免生证明、支教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党组织盖章)、就业协议书(境外获得学位的,不作要求)到学校验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另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2、统一笔试。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以及英语阅读理解等。笔试合格线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按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外语类专业达到合格线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岗位笔试内容为心理学专业知识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环节。
3、心理健康测试。学校组织所有参加笔试人选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4、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等。辅导员岗位面试合格线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按1:2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核人数,外语类专业达到合格线的直接进入实践考核环节。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岗位不安排实践考核环节,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5、实践考核。学校对辅导员岗位实践考核人选进行为期1天的学生工作实践。实践考核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技能以及英语表达交流能力和素质。根据实践考核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后续程序
1、公布考核结果及聘用事宜。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通过校园网予以公示。
2、体检。拟聘人选参加我校规定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能获得聘用资格。
3、应聘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与我校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确有原因不能面签的,经人事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核准予以其他方式办理。《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应聘者须在2017年7月10日前持《派遣证》(境外硕士毕业生按有关程序)来我校报到,逾期,协议无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4、非应届毕业生须于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至我校人事处面签《聘用承诺书》,并在承诺书签订后的1个月内,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程序若确需调整,通过我校校园网另行公告。
七、拟聘辅导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实践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选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聘期4年,其中试用期1年;经考核,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九、辅导员岗位聘用人选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工作联系人:施老师,电话:0555-2311647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