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培训通过后从事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数量关系与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申论、判断推理、司法素养)某一模块或面试教学工作。
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军转干等课程中相关科目授课、讲座级教研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985、211院校毕业;理科相关专业、法学专业优先;通过司法考试、有教学经验、有丰富公务员考试经验或教育培训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3.有敬业精神;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5.责任心强,保证完成公司授课任务;
6.能适应出差。
注意:前来面试时,请准备15-20分钟的试讲PPT内容。(试讲法律以及数量关系、言语理解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