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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公证处2017年招聘2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03-2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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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湖州市公证事业发展,加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外公证工作人员两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工作人员两名。

二、工作地点:红旗路97号(本部)、南浔接待点(南浔区法律服务中心内)。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待遇按本单位聘用制合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品貌端正;

2、男性,25周岁--35周岁(以报名日为准),身体健康;

3、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功底扎实;

4、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5、南浔接待点工作人员拟招聘常住南浔镇居民。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7320-331(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红旗路972楼湖州市南太湖公证处1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2055751

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交简历、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2时,视情递减或取消。

3.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法规、实务处理、文字处理。

4.体检、考察

录取前体检、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湖州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公证处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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