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裕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推进裕民县教育的发展,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形式
招聘初高中各科教师,采取聘任制(实行两年一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院校应届及历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非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的考生,需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招聘岗位性别、民族要求,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1)招聘岗位民族、男女不限;
(2)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7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须现场提供,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所需相应证件);(5)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2.报名过程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3日(周四)上午10:30(京时)昆仑校区合堂楼102教室,下午15:30(京时)温泉校区3号教学楼B区222教室
2.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随机抽取试题,考生汉语回答。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凡被录用,免考试直接纳入县财政编制,新招聘的教师工资待遇享有当地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培训或试用及聘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2.外地考生合格录用人员,提供教师周转房(免租金)。享受1-2万元安家费;
3.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联系人:许老师 18999753900
贾老师 18935803959
微信公众号: 裕民县教师招聘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裕民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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