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学历)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各岗位工作的需要。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招聘的教师享受和新聘用在编教师同样的工资待遇(以2016年工资为准)。即中专学历每月拨付6469.33元,实发3730.49元;大专学历每月拨付6534.33元,实发3795.49元;本科学历每月拨付6833.27元,实发3983元。(实发工资为扣除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可到当地招聘点现场报名或通过QQ邮箱报名,260397501@)
2、需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交招聘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3、招聘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本人毕业证和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本人档案(仅限历届毕业生)。
4、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5、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职业愿景、性格特点,根据考生成绩和招聘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获得签约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签约。
7、签约人员必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前往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经政审、体检合格与聘用单位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及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为县聘学前双语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与特岗教师同步管理,享受特岗教师薪酬待遇,按月缴纳社会保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2、招聘录用人员由疏勒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负责对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监督实施,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可续聘,不合格人员将予以解聘。
3、每一期的聘期为三年,第一期聘期未满不得离开服务单位。聘用期间可参加地方特岗教师(限定必须报疏勒县幼儿园)考试,经考试合格纳入国家编制,享受国家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4、受聘人员在聘用期一年内未购置自有房屋前由所在学校(乡镇)解决宿舍,并在县城按2名教师一套的标准分配公租房,由县财政配齐电视机、床、炊具等基本生活用品。
5、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 王老师:18199503456
车老师:13309989003
请有意报名的毕业生于今日下午5:30前到团学工作部就业科132办公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