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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中心,中共河北省委讲师团,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社科研究、理论宣讲机构和社团机构。其前身是始建于1963年的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81年改建为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09年2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省委讲师团、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并入省社会科学院。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注重学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现有农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河北地方史与传统历史文化研究、当代文化(文学)发展研究等5个重点学科,有人口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化、服务经济、李大钊与区域史研究等4个重点扶持学科,有人才资源开发、地方法制建设、新闻传播学、宏观经济政策学等4个重点培育学科。科研、教学及其辅助人员占全院人员总数2/3左右。其中,现有7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4名省管优秀专家,16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名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2名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5名河北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7名“省中青年社科专家五十人工程”人选,3名燕赵人才人选,50名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
院主办《河北学刊》《经济论坛》和《社会科学论坛》等公开发行刊物;主办《河北社会科学》《决策参考》,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主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通讯》《理论信息》等内部刊物;主办“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理论教育网”和“河北社会科学网”。
近年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科研和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同世界主要国家和港台地区23个科研机构和大学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2017年面向清华、北大等985院校招聘信息 | ||||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专业技术 |
1 |
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法理、法制史、刑法与犯罪学 |
博士研究生 |
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本科为全日制院校毕业 |
专业技术 |
1 |
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城市经济、环境地理经济、宏观经济、信息经济 |
博士研究生 |
注: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人,薪酬待遇按照省直事业单位相关工资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311-83080272
联系人: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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