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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结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北京林业大学以下管理岗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7年3月30日-4月中旬
(简历投递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7日)
二、招聘要求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为统招统分,且在校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都为2017年;
4、硕士不超过27岁,博士不超过35岁;
5、具体各岗位招聘条件不同,请登录招聘系统详细查看。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及简历投递
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7日,学校公布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信息系统zh***.cn[点击查看]”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
(二)简历初审及单位考核
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18日,各有关单位确定简历初审原则,通过招聘信息系统浏览应聘者信息,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依据初审原则组织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各有关单位对初审合格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形式可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具体由各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应聘者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自己审核状态。
2017年4月19日前,各单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候选人数比例1:3,确定候选人,并向学校提交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单位上报候选人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候选人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请学校审批。
(四)身体检查
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五)公示聘用
经学校批准且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
四、相关说明
学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办理接收人员的落户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
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管理岗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 |
学院(处室) |
岗位系列 |
招聘计划 |
|
1 |
辅导员岗位 |
林学院 |
辅导员岗位 |
1 |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辅导员岗位 |
1 |
||
3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辅导员岗位 |
1 |
||
4 |
管理 岗位 |
园林学院 |
管理岗位 |
1 |
|
5 |
水土保持学院 |
管理岗位 |
1 |
||
6 |
工学院 |
管理岗位 |
1 |
||
7 |
信息学院 |
管理岗位 |
1 |
||
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管理岗位 |
1 |
||
9 |
艺术设计学院 |
管理岗位 |
1 |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管理岗位 |
1 |
||
11 |
教务处 |
管理岗位 |
1 |
||
12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管理岗位 |
1 |
||
13 |
团委 |
管理岗位 |
1 |
||
14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
实验技术系列岗位 |
1 |
|
15 |
外语学院 |
实验技术系列岗位 |
1 |
||
16 |
理学院 |
实验技术系列岗位 |
1 |
||
17 |
实验室管理处 |
实验技术系列岗位 |
1 |
||
18 |
计划财务处 |
会计审计系列岗位 |
1 |
||
19 |
审计处 |
会计审计系列岗位 |
1 |
||
20 |
基建处 |
工程技术系列岗位 |
1 |
||
21 |
信息中心 |
工程技术系列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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