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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县农村中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招聘教师46人。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2人,农村小学教师34人。具体岗位、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到澧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县教育局窗口报名(应届毕业生应持所读学校开具的专业和学历层次的证明公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另提供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7月15日前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接受本县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4月15、16、17日(8:00-12:00、14:30-17:30)。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与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3.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4月21日;地点:澧县一中碧川楼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5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知识(应聘音体美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5月6日;地点:九澧实验学校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公告。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8.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10.澧县教育系统2017年教师招聘工作一切具体安排(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应聘者时刻关注澧县人社局网站、澧县教育信息网站。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36-3221604、3221489
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36-3221293
监督电话:0736-3120011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
澧县农村中小学2017年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序号 |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名称 |
计划数量 |
||||||
1 |
农村中学 |
物理 教师 |
2 |
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 |
物理学类、电子通信计算机类、力学类、能源动力类、材料类、电气类、自动化类 |
持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化学 教师 |
2 |
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食品检验与生物类 |
|||||
生物 教师 |
2 |
生物科学类、食品检验与生物类、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类、植物生产类、生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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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教师 |
2 |
哲学类、政治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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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教师 |
2 |
历史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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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教师 |
2 |
地理科学类、天文学类、大气科学类、地质学类、测绘类 |
|||||
2 |
农村小学 |
语文 教师 |
10 |
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
全日制大专 |
中国语言文学(化)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教师资格证 |
数学 教师 |
8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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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教师 |
6 |
外国语言文学(化)类(限英语类别)、教育学、初等教育 |
|||||
音乐 教师 |
3 |
艺术类(音乐学、舞蹈学、器乐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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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教师 |
3 |
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方向) |
|||||
体育 教师 |
2 |
体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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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教练员 |
2 |
体育(学)类 |
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教师资格证,限男性 |
注:1、专业名称主要参考《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初中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岗位如核减计划,则增加到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初中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如核减计划,则增加到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小学足球教练员岗位核减计划,则增加到小学体育教师岗位;3、增加计划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必须达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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