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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北流市水利局2017招聘8名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

(全职,发布于2017-04-1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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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确保水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水政监察协管员8(非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11日以后出生)、男性;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政府网站、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和北流市水利局(下称市水利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417日至4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5)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有C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还需提交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有C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水利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水利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水利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审批、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水利局和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市人社局批准,由市水利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1500元(不含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34030(市水政监察大队)

监督电话:6239987(市水利局纪检组办公室)

北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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