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1年10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2013年,被总参谋部、教育部批准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
招聘信息
因教学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业方向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 | 人数 |
水工结构工程 |
专职教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专职教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专职教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美术学(雕塑、陶艺方向) |
专职教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法语语言文学 |
专职教师 |
硕士研究生 |
1 |
(二)招聘条件
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硕士毕业生(2017年8月前需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硕士毕业院校为国内985高校或学科排名在全国前10%高校(根据中国科教评价网排名)或专业类院校(外语、艺术),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一、本二批次,同等条件下985、211院校毕业优先);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在国外学习年限须满两年,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一、本二批次,同等条件下985、211院校毕业优先)。本、硕专业一致。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7年4月10日-5月15日,应聘者将《南昌工程学院2017年招聘部分专职教师报名表》及个人简历等材料发送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 (邮件标题及相关报名文档以“应聘岗位 专业 姓名”格式命名)。应聘者的个人简历除介绍基本情况外,还应对照招聘条件,明确介绍是否完全具备报名条件且保证所填写的相关内容真实有效。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于2017年5月23日(暂定)在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人员进入人事处网站查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规定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2)《南昌工程学院2017年招聘部分专职教师报名表》(贴上照片)及个人简历各1份。
(3)学历学位证或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联系方式
人事处:0791-88126554(任老师)
邮箱:rsc@
邮件标题及相关报名文档请以“应聘岗位 专业 姓名”格式命名
三、考核时间及方式
经现场确认后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考核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1、试讲和面试。包括基础知识、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2、分数权重设定。试讲100分,面试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心理测试)
1、体检(心理测试)人选的确定。按照应聘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者,取面试分数较高者;两者均相同则由面试专家组投票确定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名单,且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空出的名额根据上述办法从未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的应聘者中递补。
2、体检(心理测试)在学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二)考察
考察根据需要对拟聘人员进行谈话或外调,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空出的名额根据前述体检(心理测试)人选确定办法从未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中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录用
1、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为三年。
2、待遇:(1)实行人事代理,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国家规定事业编制人员享有的政策除外);(2)进校满二年,经学校同意可报考博士研究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可按学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同等政策执行。博士毕业后,符合江西省有关政策可给予正式编制;(3)聘期结束,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联系方式
人事处:0791-88126554(任老师)
邮箱:rsc@
邮件标题及相关报名文档请以“应聘岗位 专业 姓名”格式命名